一、活动内容
以“踏青赏花、放飞心情”风筝文化为活动平台,搭架城乡结合之桥梁,促进“城乡手拉手、心贴心,社区市民进农家”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北庄地区乡村旅游的迅速发展。
二、活动地点
密云县北庄镇北庄村清水河大桥东侧
三、举办单位
北庄镇北庄村
四、活动时间
2009年4月18日—6月18日共2个月时间,在此期间每周六上午10:00-12:00连续举办风筝比赛。
由北庄村组织实施,联系人:刑秋凤,电话:13716882809。
五、参赛办法及规则
1、比赛中风筝类型不限,大小不限,对所有参赛的风筝进行统一编号;
2、比赛时间约30分钟至40分钟,评委采取逐个打分的方式对所有风筝进行评分;
3、在比赛过程中,参赛者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,否则取消比赛资格;
六、评分标准
总分为100分,其中工艺占40分,放飞占60分。
1、工艺(40分)
(1)做工精巧,扎口整齐,框架结构合理(10 分)
(2)图案精美,颜色搭配谐调(10分)
(3)造型独特,夸张得体,有创新,有个性,质地优良(10分)
(4)能够展示北庄的特色 (10分)
2、放飞(60分)
(1) 起飞(10分)
从风筝离手时开始记时,5分钟内将风筝放飞离地5米算成功。第一次起飞成功满分,第二次起飞成功得5分,第三次以后起飞得零分,但仍能继续比赛。
(2) 留空时间 (20分)
起飞成功后,裁判开始记时。规定留空时间为20分钟。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,无断线,无坠地应评20分。如出现上述情况按照其正常飞行时间折扣记分(如正常飞行10分钟,即10/20×20=10,记10分)
(3) 风筝的高度及远度(20分)
目测风筝高度。最高的得满分20分。依次类推。
(4) 印象分(10分)
在放飞过程中,放飞灵活、稳定,收放线自如;放飞技巧新颖、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。
七、奖项设定
评出:一等奖 1 名(一等奖奖品为三星级以上“凤凰暖心券·酒店”免费住宿券),二等奖 2 个(二等奖奖品为景区门票)。每次比赛结束后,当场公布成绩,对现奖励。
八、评委会
裁判长:康国军;裁判:徐振柱 冯晓森
报名联系电话: 徐振柱 13391598758
刑秋凤 13716882809 |